用户名:
密  码:
 
·忘记密码 请按这里

  新闻中心
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

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

鲁抗生物化学品经营有限公司

鲁抗动物药业有限公司

鲁抗菏泽药业有限公司

美洲鲁抗药业有限公司

澳大利亚太平洋医药有限公司
新闻中心
农业部发表禁止高毒农药使用相关事宜的公告
2006-06-21 11:38:00
(已经被浏览1905次)

四部委联合发表禁止高毒农药使用相关事宜的公告
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
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
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
国 家 质 量 监 督检验检疫总局
第632号
为贯彻落实甲胺磷、对硫磷、甲基对硫磷、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(以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)削减计划,确保自2007年1月1日起,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自2007年1月1日起,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。撤销所有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产品的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(生产批准证书)。保留用于出口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生产能力,其农药产品登记证、生产许可证(生产批准证书)发放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另行制定。
二、各相关农药生产单位要根据市场需求安排生产计划,以销定产,避免因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生产过剩而造成积压和损失。对在2006年底尚未售出的产品,一律由本单位负责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三、各农药经营单位要按照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,严格控制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进货数量。对在2006年底尚未销售的产品,一律由本单位负责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页面版权所有:山东鲁抗生物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:0534-5337908 5337901 5332296 传真: 0534-5337916
山东鲁抗生物化学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:0531-86517608 86517606 传真:0531-86517609 
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南路28号 三庆财富中心A座909。
技术支持:中企动力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编号:鲁ICP备06018329号